当前位置:首页 > 公安发布 > 警务公开 > 公告栏
关于市第二十三次、省第三十二次见义勇为奖励大会奖励对象人选的公示
文章来源:龙岩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6-01-06 08: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为弘扬正气,经各县(市、区)推荐、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初审、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拟推荐温鑫进等14名见义勇为个人为龙岩市第二十三次见义勇为突出个人奖励大会奖励人选,同时拟推荐事迹较突出的温鑫进、郭乐婷、朱贺云、苏志明、陈文全等5名同志为全省第三十二次奖励大会奖励人选。

  根据《龙岩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有关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拟奖励人员情况和事迹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1月12日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龙岩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1月6日至1月12日

  联系单位:龙岩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7-3222891(传真)

  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

  邮政编码:364000

  一、拟推荐龙岩市第二十三次见义勇为突出分子奖励大会奖励人选及事迹〔按县(市、区)顺序排列〕

  新罗区

  1.温鑫进,男,汉族,长汀县三洲镇人,2004年6月生,群众,饿了么外卖员。

  郭乐婷,女,汉族,新罗区江山镇人,1981年7月生,群众,寿司摊摊主。

  朱贺云,男,汉族,永定区岐岭镇人,1983年3月生,群众,小吃摊摊主。

  2024年12月12日,在万宝广场5号门口对面重庆麻辣烫摊主黄某正常出摊。傍晚时分,妻子沈某带着孩子送来晚饭,黄某让沈某先行回家不要其帮忙,但沈某不愿,一直徘徊在摊位附近。其间,沈某离开了一段时间又再次返回摊位。

  晚上10时许,沈某拿出藏在身上的菜刀从背后朝着丈夫黄某脖子砍了一刀。黄某立即转身过来抓住沈某的左手,沈某持刀往黄某头上、身上胡乱砍去。隔壁寿司摊主郭乐婷(聋哑人)看到后立即冲上去前,用手抱住沈某的腰部,压着她的右手,想要阻止沈某继续伤人。随后黄某与沈某扭打在地板上,浑身是血地将沈某压在地上,但沈某依然继续挥舞着菜刀。

  正在该摊位用餐的胡某看到后,立即告诉背对着两人的温鑫进。温鑫进转头看去,只见沈某已经砍伤黄某的右脑太阳穴附近,两人扭打在一起,躺在地上。温鑫进立即起身冲上前去。与此同时,附近摊位摊主朱贺云(聋哑人)也一起冲上前。温鑫进冲上前去后奋力夺下沈某手中的菜刀,交给边上另一名顾客,与朱贺云一起将沈某从地板上拉起来,按在围墙上,并让胡某报警及拨打120。此时,黄某因多处受伤陷入昏厥状态躺在地板,另一摊主蓝树彪紧急给黄某止血,并按住黄某人中位置让他保持清醒,随后送往龙岩市第一医院救治。

  永定区

  2.苏志明,男,汉族,永定区古竹乡人,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古竹派出所辅警。

  2024年10月11日21时许,正在家中一楼大厅喝茶的苏志明隐约听到有人在叫喊,苏志明立即走出家门查看情况,出门后苏志明发现距他家二间的邻居苏某爱人及苏某分别在二楼及三楼窗户呼救,同时不断有浓烟从三楼窗户冒出。苏志明立即从家中拿出两瓶灭火器冲到苏某家门口,所幸苏某家一楼大门没有反锁,苏志明顺利进入房屋后立即冲向楼梯口,只见二楼烟雾很大且有明火。上到二楼后,一股灼热感朝苏志明扑来,只见二楼客厅处火势很大,客厅边的卧室门板已着火,烟雾顺着楼房中部的回字型楼梯一直向上窜。在得知在房间里的女主人未受伤但房间时烟雾很大的情况下,苏志明立即喊她到窗口处保持呼吸畅通,自己则用灭火器对着起火处及卧室门板进行喷射灭火,两瓶灭火器用完也没能将火势扑灭,于是他立即跑到一楼准备提水灭火,当装满一楼水后想到楼上电源还没有关,一边喊人关电源,一边接水提上二楼灭火,连续往返两次后成功将火势稍微压下。救人心切的苏志明立即踢开二楼卧室门,将被烟熏得无法说话的女主人牵出房间带到一楼安全区后,用衣服包住头部又转身冲上三楼。三楼浓烟弥漫,靠楼梯的窗户玻璃已破裂,苏志明未能看见苏某,便大喊“人在哪里”,只听到苏某说“我在这里”,苏志明循声找到苏某,只见苏某被熏得一身通黑,便将苏某扶下楼。苏志明确认楼上没有人后,便再次提水继续上楼成功将明火扑灭。

  3.胡斌,男,汉族,永定区凤城街道人,1992年11月生,群众,永定区环保局干部。

  2025年5月3日下午2时许,胡斌带着孩子与朋友相约前往永定城郊邱家坪村庄一山沟瀑布水潭处玩耍抓虾。正值五一假期,陆续又来了5名青少年戏水玩耍。

  不久,其中一名小女孩跑到胡斌身边说道:“叔叔,有人溺水了。你去救一下吧!”胡斌一听,立即抬头往水潭看去,只见一名少年正在水面挣扎,听到他喊着“叔叔,救我,我不行了”。胡斌扔下手里的网兜赶紧往水潭处跑去,赶紧脱下衣服下水,寻求帮助的小女孩也把其弟弟用的游泳圈扔往溺水者,但因年幼力量小,没有成功扔过去,胡斌顺势把救生圈夹在腋下,游到溺水者身后,把他拉到水潭边缘较浅位置。谁知待溺水者站稳缓了口气后水里还有一个人,胡斌愣了一下,转头看向水潭,只见有双手隐隐约约在水面上浮动,胡斌立即转身往溺水者游去,因其溺水时间较长,知觉较不敏锐,胡斌只好双手用力托起他,让其头部保持在水面,只见该男生脸色惨白,过了会才缓缓出声,大口呼吸。

  据悉,两名溺水者均为初中生,假期到此游玩,其中一人不慎溺水,另一人下去营救,因紧张也一起往下沉。胡斌及朋友确认两名少年安全后,对他们进行了安全教育后便先行离开。

  4.陈文全,男,汉族,永定区下洋镇人,1949年5月生,中共党员,永定区下洋镇陈正村村民。

  2025年1月22日下午1时50分许,陈文全前往家门口陈正水电站引水渠旁的榕树公园散步,在经过水渠上方桥梁时,看到一名小女孩在水渠,一名小男孩在水里。陈文全还在纳闷这么冷的天怎么会去游泳,正想上前去把小男孩叫回来,走近时才听清小女孩说小男孩不慎落水了。此时,小男孩已漂出约20米,时值冬季,水温冰冷且混浊不清,水深逾两米且流速迅猛,陈文全立即脱掉衣服,跳入水里,奋力游向小男孩。陈文全游到小男孩身边时,小男孩已昏厥,陈文全一手抓住男孩,一手奋力游向岸边,想要将小男孩推到岸边,但陈文全已80岁高龄,高强度的追赶让他有些力竭,无法成功将小男孩推上岸,只好一手抓住男孩,一手扒着水渠边大声呼喊,让周围的村民来帮忙。正在路边的村民陈振义听到呼声立即跳下水渠,与陈文全合力将小男孩托起送到岸边。小男孩的家人此时也来到现场,将孩子接回家。

  上杭县

  5.黄新元,男,汉族,上杭县临江镇人,1970年1月生,群众,上杭县环境卫生所职工。

  傅建彪,男,汉族,上杭县临江镇人,1968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上杭县第三中学教师。

  黄占华,男,汉族,上杭县临江镇人,1969年10月生,群众,紫金矿业集团黄金冶炼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8月14日下午6时许,绑着跟屁虫救生护具的黄某与孩子在汀江浴场玩水,一不小心踩空,顿时喝了好几口水,紧张之余开始不断挣扎,抱着跟屁虫随着水流漂浮。因上杭县东门大桥施工,在河道靠近桥体的地方设置了警戒绳索处,将布满裸露的钢筋隔离开,但也让河道的流域形成了喇叭口状,加之连续几天的暴雨,使河水水位上涨,水流湍急,黄某很快被水流冲向下游。在警戒绳索处,黄某抓着绳索试图向岸边靠,但因为水流急,绳索往下沉,只好往岸上大声喊“帮帮忙,下来拉我一下”。此时在岸上的傅建彪、黄新元立即脱下衣物,跳入汀江河,朝黄某游去,在河里游泳的黄占华听到呼喊也一起向黄某游去。待黄新元游到黄某身边时发现黄某神情十分紧张,不断地挣扎呛水,身体筋疲力尽,无法自行返回,便和黄占元一左一右地托着黄某,由于水流湍急,又是逆流返回,难度加大,傅建彪便游到黄某背后推着,三人合力成功将黄某带回岸边。

  6.吴伟元,男,汉族,武平县平川镇人,1968年11月生,群众,武平县金融监管支局科员。

  郭增富,男,汉族,上杭县临江镇人,1992年5月生,群众,莱德队长上杭校区校长。

  孔令桂,男,汉族,上杭县临城镇人,1987年9月生,中共党员,上杭县公安局文职干部。

  2024年7月14日下午,上杭江滨东路东门汀江浴场边不少人在游泳和戏水。下午4时30分许,原本在浅水区游玩的一名少年不知不觉随着水流漂出,距离岸边约七八米。当少年察觉到危险时,试图踩在河底,才发现此时的深度已无法自行站立,紧张之下失去平衡,不断挣扎,呛了水后开始逐渐向下沉,只好将手伸出水面求救。正准备下水游泳的吴伟元看到后,立即大喊“有人溺水了,快救人!”,同时奋力游向少年,听到呼喊声的郭增富和孔令桂立即跳入水中,一并奋力游向少年。当吴伟元三人游到少年溺水点时,少年已沉入水底,三人立即下潜将少年托起,吴伟元从后面托着少年,孔令桂、郭增富一左一右地夹着少年,将他带回岸边。因呛水过多,上岸后的少年脸色苍白,意识模糊,经过呕吐后逐渐恢复了意识,吴伟元、郭增富和孔令桂见少年无碍后便先行离开了。

  7.范新强,男,汉族,上杭县蓝溪镇人,1993年1月生,群众,个体户。

  2024年6月16日,蓝溪集镇遭遇特大暴雨,多处村民房屋被洪水淹没,受灾严重。范新强在家门口察看水情,并及时告知乡亲。突然,从一旁传来了呼救声,范新强循声找去,得知97岁行动不便的赖某被困一楼房间内,其家房屋是土瓦房,房屋已漫进大水。范新强立马戴上头灯,前往赖某家。到达现场后,范新强看到赖某家已进水大约半米深,土房屋浸泡后已有些倾斜,随时存在倒塌的危险。范新强立即趟水进入房间,劝说赖某离开,期间,房屋土石已开始掉落,范新强来不及多想,直接抱起赖某往外冲,将其安置在其他村民家中。十几分钟后,赖某的房屋发生倒塌,所幸无碍。

  

  长汀县

  8.毛超煌,男,汉族,长汀县汀州镇人,1994年12月生,中共党员,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事业编干部。

  2024年11月29日中午12时许,黄某驾驶载满钢筋的电动三轮车回家。在途经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路口时因避让车辆不慎侧翻,黄某被三轮车及车上的重物压住。此时,下村返镇的毛超煌途经事故现场看到后,立即停车察看,并拨通122救援电话,因重物过重,毛超煌一人无法成功搬动,便迅速组织周边群众合力搬离三轮车,展开生死救援。在众人的合力下,从伤员身上挪开了三轮车,但黄某仍因重物压迫和右手严重受伤失血昏迷,毛超煌在黄某身旁将其叫醒,咨询黄某的情况。在黄某家属到达现场后,毛超煌便离开了。  

  二、拟推荐省第三十二次见义勇为奖励人选

  (一)温鑫进,男,汉族,长汀县三洲镇人,2004年6月生,群众,饿了么外卖员。

  (二)郭乐婷,女,汉族,新罗区江山镇人,1981年7月生,群众,寿司摊摊主。

  (三)朱贺云,男,汉族,永定区岐岭镇人,1983年3月生,群众,小吃摊摊主。

  (四)苏志明,男,汉族,永定区古竹乡人,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古竹派出所辅警。

  (五)陈文全,男,汉族,永定区下洋镇人,1949年5月生,中共党员,永定区下洋镇陈正村村民。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