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从事需要证明身份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出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不再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出具户籍证明。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